武汉工商学院实验教学中心绩效考核办法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3-20浏览次数:1050

 

为加强实验教学中心日常管理、促进实验教学工作的改革和创新,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与警示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小组

实验教学中心成立绩效考核小组,负责中心的月绩效考核评分工作。考核小组由中心主任、副主任、主任助理、分中心主任(副主任)组成。

二、考核时间与流程

实验教学中心绩效考核工作每两个月进行一次,当月20日至23日进行,考核结果作为当月和下个月绩效工资上报依据。

考核完成后,中心在上报前进行公示,有异议者可在二天内提出申诉。

三、绩效考核计分方式

月绩效考核得分 = (基准分 + 当月加分 – 当月扣分)×当月得分系数

其中基准分为100分,当月加分为本人根据加分细则的和,当月扣分为本人根据扣分细则扣分的和;当月得分系数 = 100×参加考核人数)/100×参加考核人数+全体人员当月加分总数-全体人员当月扣分总数)。

四、绩效工资加分细则

1、科研(教研)、获奖加分

①发表科研(教研)论文:工商学院学报论文每篇加10分;一般期刊每篇加20分,核心期刊每篇加30分;(有多名作者时由第一作者分配)

②获奖项或表彰:校级加510分;市厅级加1520分;省级及以上加2530分;

③完成科研项目:校级加1020分,市厅级加2030分;省部级加3040分;国家级加4050分;(根据完成人名次确定加分数额)

积极申报但未获批的校级项目加5分;市厅级及以上项目加10分。

2、实验教学加分

①完成新实验项目设计或实验装置研制,通过专家认可或已应用在实验教学中,每项加3050分;通过一个学期教学后,教学效果良好的可再次加分,每项加30分。

②完成新实验指导书的编写,并应用于实验教学中,实验讲义每种加3050分(根据字数确定);正式出版的实验教材每种加4060分(根据字数确定);

有多名作者时由主编根据个人贡献分配。

3、实验管理加分

在中心实验室的专项检查中,实验设备完好率(评价时充分考虑仪器使用年限和使用率)或卫生环境排名前5名的实验室管理人员,加515分;分中心实验室检查总体情况排名前2名的分中心主任加1015分。

4、全勤加分

考核周期内全勤的每人加10分(有事假、病假一律不视为全勤)。

5、其他加分

①积极代表部门参与校级活动的加510分;

②除完成本人岗位工作外、积极完成中心安排的其他工作的加510分;

五、绩效工资扣分细则

1、考勤扣分

所有请假必须在中心备案,请假不备案的扣10分;

上班时间擅自脱岗的,每天扣10分(不足一天按一天计);

2、实验室管理扣分

实验管理混乱,实验设备损坏率高或卫生环境差的,扣515分;

被投诉经查属实的,当事人扣1020分;

实验室有关记录填写不完整的,扣510分。

3、实验教学扣分

因个人原因,导致实验课不能正常开课的,扣1030分;构成教学事故的扣发当月全部绩效工资。

4、日常行政管理扣分

各分中心应积极配合中心完成有关材料、表格的统计与整理工作,在规定时间内上交有关材料,每延后一个工作日上交,分中心每人10分;

六、加分操作办法

凡符合四、12项加分条件的,由本人提交加分申请表和有关证明材料申请;

实验室管理加分由中心实验教学过程监控小组根据专项检查情况商议决定;

全勤加分由中心根据请假备案和各分中心考勤记录核算;

其他加分事项由中心相关记录确定给予加分;

七、扣分操作办法

所有扣分项目均由中心根据检查和投诉情况进行记录,并及时告知当事人。

此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武汉工商学院实验教学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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