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教学中心新任课教师岗位培训与考核规范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3-20浏览次数:909

 

1.遵照《武汉长江工商学院实验教学工作规程》和《实验教学中心实验课程教学要求》完成实验课程的教学任务。认真做好备课、讲课、指导学生实验、批改实验报告、答疑等各个教学环节。
    2
.新开课教师每个实验必须测得不同编号的多套仪器的实验数据,按规范写出一份完整规范的实验报告。并按教学督导组的要求在指定时间内递交实验报告、备课笔记和听课登记表。
   
备课笔记内容为:
        
⑴ 所指导实验的讲解重点、难点。
        
⑵ 课堂指导的重点。
        
⑶ 学生容易产生的错误和仪器易发生的故障现象及采取的措施。
        
⑷ 实验的数据结果与合理的误差范围。
    3
.新任课教师必须参加由实验教学中心安排的试讲。
    4
.新任课教师要主动与有经验的教师交流教学心得,学习教学方法。
    5
.经常听有经验的教师的课,总结自身不足,不断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