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象课堂】现身说“法” 让课堂妙趣横生——文法学院华丽娜老师的课堂小记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7-01浏览次数:4490

 华丽娜老师正在授课 摄影:王晨杲


    (听课学生:许蓉 何纯)5月6日上午8:10,离上课还有10分钟,我走进外语楼228教室,准备和2015级法学专业的学生们一起听《刑法》课。一进教室,就看见身穿条纹休闲衫、披着齐肩短发的华丽娜老师站在学生中间,与学生们热烈地讨论着专业问题,其间,也不知华老师说了什么好笑的事情,很多学生跟着捧腹大笑起来。

    我放眼望去,教室里面早已坐满了人,丝毫没有准备的我只好“怏怏”地走到了后排。还未缓过神,铃声悄然响起,刚刚还在讨论的华老师立即终结了话题,开始讲课。

    “同学们,什么是盗窃罪?”华老师向学生们抛出了这个问题,还未等学生反应过来,她便开始讲起了一个案例:网曝有一对曾经的男女朋友,男友为女友开销记账,两人分手后,男方拿出花销账本欲与女友实行AA制,拿回为女友花的钱以及购买的手机,因女友不同意,男友转走女友卡中两万元,女友发现后报警。男方被抓获仍振振有词道:男人在恋爱中花销多,拿回自己为前女友购买的手机、取回自己为前女友花费的钱理所应当。

    “从逻辑角度来看,这个男友的说法似乎也有道理,但是从刑法角度,男方是否构成盗窃罪?限时两分钟进行讨论。”在华老师的引导下,同学们纷纷各抒己见,热烈地讨论了起来。很快,两分钟过去了,同学们意犹未尽,仍在小声地讨论着,看来同学们对这个话题很感兴趣。

    华老师看到此场景,爽朗地笑道:“同学们是不是觉得这个男生特别小气?其实,这个前男友的行为从刑法角度来说算不上盗窃罪,但是构成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的犯罪,钱最终只得原数返还给前女友。”

    “什么叫抢劫未遂?”在讲解抢劫罪中“抢劫未遂”的定义时,华老师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走下讲台,顺势抢走了学生王芳(2015级法学专业1班学生)的包,王芳同学刚开始还没搞清状况,但立即反应过来这是老师在模拟演示抢劫未遂的现场,便起身配合老师展开了“抢包大战”,一番“争夺”后,王芳把包包从华老师手中“抢”了回来。同学们都睁大了眼睛,好奇地看着这一幕情景。

    “情景剧”演练完,华老师说道:“刚才我们演示的这个就是抢劫未遂,那么这算不算抢劫?定罪程度与抢劫相比如何?”随即,她从专业的角度,展开了对“抢劫”和“抢劫未遂”两者的对比和分析,引起了同学们求知的欲望。

    “什么样的情况算入室抢劫?”“小区范围算不算?”,谈完了抢劫未遂,华老师又转换了新的话题。听到华老师的问题,同学们开始陷入思考。可是就在这时,只见华老师迅速打开教室门,冲了出去,出去时仿佛带风,教室门“轰”的一声被关上。正当学生们都在疑惑“华老师为什么要出门”时,只见华老师轻轻打开教室门,带着一丝抱歉的微笑说道:“刚刚吓到了吧?现在假设我是小偷,偷偷潜进别人的家!这就是入室,而入小区就不是入室”。同学们恍然大悟,顿时松了口气,原来老师在模拟场景以便同学们更好地理解知识点。

    华老师就是这样,在课堂上,她即像一位导演又像一位演员,手舞足蹈,侃侃而谈,向同学们展示出一幕幕生动的案件现场,让同学们对知识点理解得更加深刻。

    本节课不知不觉就结束了,15级法学专业1班的覃青青这样评价华老师的课堂:“华老师的课,不仅专业性强,趣味性更甚,而且刑法课成了法律故事课。我们都很喜欢她的幽默!”

 

 

教师微语:


    古人云: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备课是上课的前提,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备好一节课不仅要备教材、备教法,还要备学生,以保证在课堂教学中做到有的放矢,突出重点,把握关键点。在授课中,教师要根据教材的特点和难易程度,精讲重点、难点和关键点,引导学生思考,让学生自然地参与和融入课堂。此外,教师要想提高课堂教学质量,首先要热爱自己的工作,对工作充满激情;其次要热爱自己的学生,以学生喜爱的方式来讲课。

 

 

                                             ——文法学院教师  华丽娜


 

专家微评:   


    一堂课是否精彩与任课教师是否精心备课有必然联系,华丽娜老师的课堂之所以深受学生喜爱,那是因为她在备课上下足了“功夫”。

    备课一定要“备学生”,就是要研究学生的知识结构、学习水平和接受方式,华老师的经验也是如此,她和95后学生交心谈心,她在课堂上手舞足蹈,她用生活中的案例来现身说“法”,这些看似信手拈来,实则用心良苦,只有课前的充分准备才能在课堂上抓住学生的心。华老师的经验,值得大家学习。

 

 

                                              ——文法学院院长 张金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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