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届我最喜爱的老师】“华氏”教学法,刑法也能“华丽丽”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4-25浏览次数:2941

(新闻中心记者 范晶晶)看多了《法证先锋》、《法网狙击》等一系列经典的法律题材的电视剧,总会让人把与法律沾边的人想得严肃有余,活泼不足。但是来自政法学院的华丽娜老师却完全颠覆了大家的这一印象,看见她时,她一双大大的眼睛,未语已先笑。

灵活的教学风格,“华丽丽”的教学内容,让她成为了今年最受学生喜爱的教师之一。 

刑法课成了法律故事课

刑法虽然相对直接,但是与民法等相比较却更具理论深度,与民法、商法比起来更难以与实际相结合。刑法的这些特点让不少学生大呼头疼。可是华老师却动起了脑筋,让刑法学起来更轻松。

“不要觉得当女生吃亏,当男生才是比较悲催,一个男生走在路上,你被别人拐跑了,千辛万苦跑回来去警察局报案,结果你会发现拐卖你的那个人没罪。在我国拐卖妇女儿童最少处五年有期,还可能是死刑,拐卖男的是无罪。”这是华老师在讲解侵犯人身权利罪时一个经典段子,一听完大部分男生都大叫“我们亏了”,也让同学们对这个知识点有了深刻的记忆。

“老妈和女友同时掉入河里,你到底应该先救谁?”这个让无数男同胞头疼的问题,华老师也给了“神回复”。“当然是救老妈了,救了女友,老妈死了,就构成了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人对老妈有法定的救助义务,对女友则没有。能救助而不救助导致结果发生的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所以女同学们还是赶紧学游泳吧。”华丽娜老师的话引得大家哄堂大笑。

华丽娜老师课堂上很少点名,但是她的课堂不仅少有“溜号”的情况,而且还有不少“编外成员”,许多大一的新生甚至在军训期间就找到大二的学长学姐,要他们带着去上刑法课,更有其他专业对刑法感兴趣的学生慕名而来。

亦师亦友好“娜姐”

“娜姐”这个称呼由来已久,早在华老师担任07级学生的班导师时,就有学生这样叫她了。“带过他们一年半的刑法课和刑法案例课,彼此之间都很熟悉,”。“娜姐”向记者讲述了她和学生之间的故事,“我经常去学生宿舍了解他们的学习和生活,和女生聊八卦,和男生聊足球、篮球,大家相处得很好,有的学生就开始叫我‘娜姐’,后来每一级的学生都这样叫我,感觉很亲切。” 现在法学专业的许多学生还称华丽娜老师为“娜姐”。

“大学里面要做好三件事:一是完成学业;二是谈一场不留遗憾的恋爱;三是有兴趣体验一下学生工作。”华老师从不认为爱情是学生间触碰不得的“禁果”,她甚至以自己与丈夫相处的故事为例向同学们讲解人与人之间的相处之道,“这样他们才不会觉得老师已经‘out’了,只有他们觉得你比较‘in’的时候才会愿意和你说一些心里话。”

虽然在课下与学生们打成一片,但是在教学上,华老师对学生非常严格。法学专业的学生都要参加司法考试,司法考试也被称为“天下第一考”。2011年法学系第一次为学生举办司法考试培训班,华丽娜老师便承担了负责人的重担,从培养方式的选择,到课程的设计,教师的安排,再到经费和后勤保障等都是华老师努力摸索完成的。武汉的夏天酷暑难耐,华老师与其他老师却陪着学生们在校园内共同备战司考,终于为2011年的司法考试赢得了开门红,“08级的尹屹考了451分,全省最高分才452分。”说起学生们,华老师的脸上洋溢着自豪与欣慰。

“华丽丽”的刑法老师正以她的热情与可爱,演绎妙趣横生的师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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