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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

文章来源:dqgz点击次数:1135更新时间:2014-11-06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开宗明义。

 

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是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有评论指出,正确认识和处理依法治国与党的领导的辩证统一关系,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课题。

 

专家认为,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辩证关系的重要论述,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战略意义。

 

党的领导是历史和人民作出的决定性选择

 

“新形势下,我们党要履行好执政兴国的重大职责,必须依据党章从严治党、依据宪法治国理政。”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话语铿锵。

 

“坚持党的领导,就是要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实施好依法治国这个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在今年年初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

 

“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大特色、最本质特征就是党的领导。”在刚刚闭幕的十八届中央纪委第四次全会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指出,在我们国家,东西南北中,工农商学兵政党,党是领导一切的。这是历史和人民作出的决定性选择。

 

诚哉斯言!1840年以来,无数志士仁人探索中国走向独立富强的道路,做过许多设计和试验。最后还是十月革命一声炮响,送来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催生了中国共产党。中华民族的独立和解放,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取得的;解决13亿人民温饱问题和初步建成小康社会,也是在党的领导下实现的。

 

“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决定了,我们国家和民族的发展必须有一个主轴,中华民族走向繁荣、富强和文明,必须有一个坚强的领导核心,这个领导核心无可替代,就是执政的中国共产党。”王岐山的话掷地有声。

 

在现实生活中,有个别人把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对立起来,认为二者之间彼此矛盾,强调依法治国会“架空”党的领导,强调党的领导就不可能使依法治国落到实处。如何看待这个问题?

 

“这种把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对立起来的观点是极端错误的,必须彻底澄清。”北京交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院长韩振峰说。

 

“我国宪法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坚持党的领导是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认为,全会把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阐述得非常清楚。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加强党的领导,而不是削弱党的领导。

 

“依法治国本身不是目的,是要通过依法治国让我们的国体与政体更完善、更有效,而不是放弃我们的国体、改变我们的政体;是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是别的人的什么别的梦想。”中央党校教授辛鸣指出,“坚持党的领导,这是底线原则,决不能在这个问题上犯‘颠覆性错误’。”

 

埃及前驻华大使马哈茂德·阿拉说,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像往常一样强调党的领导,这是正确的决定。中国的发展正处于关键期,各种社会矛盾纷繁复杂,只有一个强有力的中心来领导法治建设,才能保证稳定有序。

 

“四中全会明确了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之间的关系,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破解权大于法、人治大于法治提供了治病良方。此举不但能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还能振奋民心,促进中国社会长远发展。”网友“乔燕1990”说。

 

依法治国是坚持党的领导的必然要求

 

法治是政治文明的核心内容之一,法治建设的进程彰显着政治文明的进程。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这是2000多年前韩非子的治国理政思想。然而,要在一个有着几千年人治传统的国家实现法治,何其艰难。

 

“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建设,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改革开放伊始,邓小平便意识到,唯有民主法制才能实现国家长治久安。

 

“十八届四中全会聚焦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我们党第一次在中央全会上专题研究依法治国问题,标志着我们党治国理政的科学化水平达到新高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面建设进入新阶段,依法治国的理论与实践实现新跨越。”国防大学马克思主义研究所研究员颜晓峰说。

 

“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17年、法治国家建设取得巨大成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的今天,我们党对“依法治国”进行再部署,既缘于历史经验,也是现实的迫切需求。

 

“众所周知,中国的改革在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也进入了深水区,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国防大学马克思主义研究所教授季明说,面对深水区的利益藩篱、攻坚期的复杂难题,当下,改革正是较劲的时候。改到深处靠什么?如果说,过去的改革更多靠的是“摸石过河”的勇气、以“破”为主的血性、先行先试的闯劲,那么今天,用法治方式化解改革风险,用法治理性培塑规范人性善德品行,才能确保改革有秩序、不走样,稳打稳扎,行稳致远。

 

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要领导人民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目标,要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韩振峰表示,坚持依法治国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的必然选择,也是实现和保障党的领导取得成功的最佳途径。

 

必须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

 

专家表示,长期以来存在的人治思维惯性,尤其是少数领导干部迷恋“权力至上”、“个人说了算”,对推进法治的严重制约和负面影响值得警惕。

 

此言非虚。近年来,依法治国理念日渐深入人心,但“以权压法、以权乱法”现象依然存在。个别党员领导干部甚至带头破坏法治,以个人意志代替党纪国法。

 

专家认为,从现有法治能力看,不善法治、不会法治、不敢法治的问题依然突出,依法治国的理念具体化到执政行为殊非易事。“加强党的领导”在有的地方被异化为“权大于法”,“拍脑袋就干、拍胸脯就上”仍是有的基层党政领导惯用的决策方式。

 

对此,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明确指出,“依法执政,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坚持依法执政,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不得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依法治国,党的领导处于‘龙头’、核心地位,各级党政机关和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率先垂范。”中国社科院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高波认为,要把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结合起来,打造法律和党纪两个“笼子”,继续保持党的十八大以来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要把依规治党作为依法治国的一个“窗口”和“样板”,使党员干部成为遵纪守法的模范,带动全社会尊法、守法、用法。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最根本的保证在党。

 

蓝图已绘,征帆已扬。我们坚信,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法治中国这艘巨轮一定能劈波斩浪、奋勇向前!(记者王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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