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澳门美高梅金殿,手机赌钱游戏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改革,促进我校高水平实习基地建设,提高实习教学质量,结合《武汉工商学院实习教学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高质量实习基地是指校企合作深入稳定,实践师生反馈良好,专业对口、设施完备、技术先进、管理规范,在相关地区和行业具备一定代表性的实习基地。基地依托单位能为学生提供一定规模稳定的实习岗位,在毕业生就业、教师企业实践、课程共建、科技研发、成果转化、社会服务等方面有良好合作成效。
第三条高质量实习基地建设成效作为专业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
第二章立项与建设
第四条高质量实习基地建设主要包括立项申请、专家论证、立项建设、中期检查和评审验收等环节。教务部根据实践教学需要每年组织开展高质量实习基地立项与建设工作。
(一)建设基础
根据我校办学特色和目标,申请立项高质量实习基地应具备以下基础条件:
1.规模与影响力突出。实习基地需具备稳定经营规模与较高行业知名度,优先考量省内高新技术企业或领域内领军主体,具备区域辐射力或全国范围内的行业影响力,年主营业务收入一般不低于500 万元。
2.实习管理严格规范。建立健全的学生实习管理规章制度,校企双方有专人负责实习基地的管理与维护,实习场所设施完备、管理规范、安全有保障,已形成科学规范的实习任务对接落实工作机制。
3.专业对口程度较高。实习基地所提供的实习岗位和实习内容与学生所在专业关联度高,能有效促进实习学生专业和职业实践能力提升。
4.稳定接纳实习就业。能够稳定接纳我校学生进入基地开展各类实习教学,学生毕业实习后有较高就业转化率的实习基地优先考虑。首次申报高质量实习基地原则上要求至少接纳我校学生开展一次正式的实习教学任务安排。
5.实习教学制度完善。制定了面向相关专业和不同类型实习的实习指导书和实习考核评价体系,能充分保障实习教学顺利实施。
6.实习成效较为显著。师生在实习基地实践后收获成长明显,有效促进师生行业认知和专业技能提升,师生评价反馈良好,具有一定的典型高质量实习案例。
7.校企产教融合深入。除接纳学生实习外,实习基地在接纳教师完成企业实践,共建课程和案例库,合作开展科研和社会服务,安排企业导师参与毕业论文(设计)指导等方面有一定合作成效。
(二)立项申请
原则上教务部每年根据需要组织高质量实习基地的立项建设工作,立项数量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确定。相关学院和合作单位各指定专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武汉工商学院高质量实习基地建设申报书》(附件1)撰写和提交工作,学院对申报书进行初审后报教务部论证审批。高质量实习基地立项申报可由一个学院单独发起,也可由多个学院联合发起。
(三)论证审批
教务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从基地前期建设基础、持续建设方案以及预期达成效益等方面,进行充分论证和评审。通过评审后,由教务部及时公示并公布高质量实习基地建设立项名单。
(四)开展建设
获批建设立项后,各相关学院按照《武汉工商学院高质量实习基地结项验收标准》(附件2),围绕实习基地现有基本情况、建设主要内容、预期达成效益、阶段任务及预期目标完善《武汉工商学院高质量实习基地建设任务书》(附件3),报教务部备案后执行。
第三章建设项目管理与验收
第五条 项目建设管理。项目立项后,各相关学院应高度重视高质量实习基地的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协同企业成立实习基地建设项目工作小组,并指定基地负责人跟进基地日常联络和建设推进工作,确保立项后各项工作的正常有序推进。
第六条项目结项验收
(一)验收内容
主要验收内容及标准,以《武汉工商学院高质量实习基地结项验收标准》为依据。
(二)中期检查
项目立项一年后,由教务部组织开展建设项目的中期检查工作,中期检查不合格的,由项目负责学院提出整改计划或终止建设申请,报教务部审核后执行。
(三)结项验收
正式立项的高质量实习基地建设满两年,教务部组织评审专家组进行结项验收评审。由相关学院向教务部提交高质量实习基地项目结项报告书、自评表和支撑材料。结项评审结果为通过的,持续加强建设指导和资金扶持;不通过的项目,可以申请延期建设一年,若第二年结项验收仍为不通过的,将予以撤销。
在结项验收时,项目存在以下情况直接认定为验收不通过:
1.提交验收材料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2.无故未按规定参加结项验收评审工作;
3.实习基地在建设期内未接纳学生开展专业综合实习或毕业实习的;
4.相关学院与实习基地3年内未开展深度合作。
(四)评审纪律
教务部在组织验收评审时,邀请的评审专家应熟悉实习基地建设工作,遵守相关纪律和规定,公平、公正、独立行使验收职责和权利。所有参与实习基地建设项目验收工作人员,对所涉及的工作材料、业务内容、相关知识产权和验收结果等负有保密义务。
(五)验收后维护
高质量实习基地结项验收通过后,责任学院应持续与相关企业保持密切联系和合作,保障实习基地长期稳定有效运行。教务部定期组织对已结项高质量实习基地的利用情况进行检查,对连续三年未接纳学生实习,未能有效发挥示范育人作用的高质量实习基地将取消认定。
第四章工作保障
第七条 组织保障。澳门美高梅金殿,手机赌钱游戏高质量实习基地建设工作在澳门美高梅金殿,手机赌钱游戏教学委员会的指导下,由教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各学院教学副院长作为学院高质量实习基地建设第一责任人,会同系主任和各立项建设高质量实习基地负责人成立工作专班,协调推进学院高质量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工作。
第八条经费保障。澳门美高梅金殿,手机赌钱游戏对获批建设立项的高质量实习基地,划拨专项建设经费。各项目严格按澳门美高梅金殿,手机赌钱游戏财务规范使用经费,经费使用范围主要包括:与企业的联络交流、企业实习指导人员的补贴(不超过总费用的15%)、实习项目的设计与开发、优秀实习指导教师评选与表彰、优秀实习学生评选与表彰等。
项目中期检查合格后,方可开支项目建设经费,开支总额不超过总预算的50%。项目结项验收后,方可开支余下建设费用。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终止经费资助。
第九条激励保障。澳门美高梅金殿,手机赌钱游戏将高质量实习基地建设纳入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在职称评定和教师绩效考核时予以认定。
第五章 附则
第十条 本办法从印发之日起开始试行,由教务部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