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部通知【2015】29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本科教学工作规范,为充分发挥系(教研室)的作用,抓教风且注重培养教师的教学技能,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现将本学期教研活动开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要求
1.教研活动的形式
要求各教学单位利用每周四下午的时间,以系(教研室)为单位,积极开展教学研究活动,开展说课比赛、教学观摩、集体备课、教学质量检查评比等。
2.教研活动的要求
(1)学期初以系(教研室)为单位制订教研活动计划,并填写系(教研室)教学研究活动安排表(附件),提交教务部备案。教研活动计划应有明确的目标、内容、具体时间、负责人等,各系(教研室)本学期开展的教研活动不少于10次。
(2)要求各系(教研室)按照制订的计划积极落实教研活动,并做好每次教研活动的记录,包括活动的原始记录(如文字、声音、影像资料)、评比结果和活动总结等。
(3)学期结束提交教研活动记录本、活动的原始记录和总结等。
二、检查评比
1.教务部按照各院部提交的教研活动计划,不定期抽查各单位开展教研活动的情况,并做好记录。
2.学期末,教务部组织专家对各系(教研室)开展活动的材料进行检查评比,按照一定比例评选优秀教研活动集体,给与一定的奖励。
3.检查评比结束后,教务部将发布检查评比结果。对于未完成的单位给与通报批评,评优的单位给与表彰奖励。同时,检查评比结果将作为年终教学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提交时间
1.教研活动计划提交时间:2015年4月10日
2.教研活动记录本、活动的原始记录和总结等提交时间:期末另行通知。
四、其他
1.联系人:教务部刘老师,电话:88147247
2.办公地点:1-1125
附件:
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 系(教研室)教学研究活动安排表userfiles/file/教务部通知【2015】29号附件:系(教研室)教学研究活动安排表.xls
教务部
201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