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是教师考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进行教师岗位聘任、人才选拔、职称晋升以及奖惩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本学期课堂教学工作已结束,根据《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与管理办法》的规定,各教学单位需组织本单位对所有专、兼职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进行评价,教学督导需对所对口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进行评价。为做好本次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教务部全面负责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的组织,负责学生网上评教工作、评价结果的统计汇总等。
各教学单位应成立课堂教学质量评价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落实。
教学督导负责其对口教学单位教师课堂的教学质量评价。
二、评价权重
1.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教学督导评分权重为10%,教学督导按满分10分制打分。
2.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学院评分权重为30%,各教学单位按满分30分制打分
三、评价要求
(一)教学单位质量评价要求
1.质量评价以课程的教学承担单位为单位,分课程按教师进行评价打分,即每位教师任教的每门课程都要评价打分。如一位老师本学期任教两门课,该教师这两门课都应由教学承担单位进行评价打分。
2.各教学单位根据《武汉工商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附件1)的评价指标,从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组织、教学效果等方面评价。
3. 填写《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汇总表》附件2。
(二)教学督导质量评价要求
教学督导室根据《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与管理办法》,结合听课的情况,从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组织、教学效果等方面评价,并填写《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汇总表》附件3。
四、提交材料
1.教学单位
提交的有《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汇总表》附件2纸档(加盖公章)和电子档、附件1纸档。
2.教学督导室
提交的有《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汇总表》附件3纸档(加盖公章)和电子档、本学期听课记录。
五、其他
由于评价指标包含学生考试成绩等,要等本学期末才能出相关数据,评价结果于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第2周周五(2014年3月13日前)下班前提交至教务部教学质量管理科(1127办公室)。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88147247。
附件:
1.《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userfiles/file/附件1_武汉工商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xls
2.《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评分汇总表》(教学单位)userfiles/file/附件2_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学院评分汇总表.xls
3.《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评分汇总表》(督导室)userfiles/file/附件3_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学院评分汇总表.xls
教务部
2015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