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教学单位:
2014届毕业生清考将于2014年5月12开始,5月23日结束,为做好清考的考务、监考和阅卷登分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务工作
1.各学院应在考前做好考风考纪宣传教育,强调考试期间学生不能携带手机进入考场。凡参加清考的毕业生应认真复习、积极备考、诚信应考,并按时参加考试,因学生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而引起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要求参加清考的学生带齐有关证件(身份证或学生证),证件不齐者一律不准进入考场。
2.各院(部)教学秘书以书面形式下达监考工作通知,确保已安排监考任务的教师知晓,并按时到岗。各院(部)负责人审批《武汉长江工商学院监考调换申请表》时应严格把关,以维护考试纪律及考试的严肃性。
3.各院(部)教学秘书在准备考试试卷时认真检查试卷,发现有缺页或印刷错误的,要及时报教务部,以便采取补救措施保证考试顺利进行。
4.要求打印带图像的考场名单,便于核查学生信息。
二、监考教师工作要求
1.监考教师应严格执行《监考守则》,认真做好考场布置及监督检查工作,既要严肃认真维护考试纪律,又要关心考生,为考生做好服务工作。
2.监考教师应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监考守则》,在考试过程中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中,不迟到(考前15分钟到达考场)、不擅离职守、不聊天、不开手机、不看书报,不得私自调换监考老师。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换,须填写《武汉长江工商学院监考调换申请表》,履行调换申请,不得用工勤人员顶替监考。未办理调换申请而私自调换监考教师的,一经查实,将依据《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予以处理。
3.开考前,监考教师要查验学生的证件,证件不齐者一律不准进入考场。同时应清理干净学生座位及抽屉,督促学生将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存放在指定位置;合理安排考生座位(隔位就坐),以利于考场管理;并于开考前强调考试纪律,提醒考生不得携带除必要文具以外的物品参加考试,否则将依据《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予以处理。
4.监考教师如发现考生有违规行为,应及时制止、处理,将违规形式、情节如实记入《考场情况记载表》,并将相关证明材料一并交至院(部)考务办公室。
三、阅卷、登分
考试结束后,各教学单位应组织教师阅卷。务必在2014年5月26日17:00前完成成绩录入工作,以免影响后期毕业生的工作安排。
四、其他
1.本次清考安排,监考教师和学生均可通过教务系统WEB端进行查询。
网址:http://219.140.173.217/jwweb/default.aspx。
2.本次清考有两个以上教学单位合并的考场,请监考教师做好领取试卷的协调工作。
3.公共课领卷地点:
课程 | 领卷地点 |
大学英语(1)、(2)、(3) 、(4) | 综合楼906 |
微积分(1)、(2)、高等数学(1)、(2)、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综合楼937 |
军事理论 | 综合楼1127 |
大学生就业指导、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 | 综合楼111 |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 综合楼802 |
VB程序设计语言 | 综合楼808 |
4.体育清考的时间为:2014年5月23日10:30-11:30,地点:体育馆门前篮球场(集合),如遇下雨,改在体育馆内一楼。
附件:2014届毕业生清考安排表userfiles/file/2014届毕业生清考安排表.xls
教务部
201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