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武汉工商学院教学检查工作办法》,为全面了解教学工作动态,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工作,定于校历第8-9周(10月21日-11月1日)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组织
1.教务部负责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2.各二级学院(部)成立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小组,制定本单位期中教学检查方案,明确任务要求,任务落实到人,并做好记录。
二、检查方式
1.本次期中教学检查以各教学单位自查为主,各教学单位通过专题研讨、座谈会、听课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本学期教学现状及问题。
2.教务部将组织人员开展课堂巡查。
3.教务部将抽查经外学院期中教学自查实施情况,检查将采取现场交流、查阅材料等方式进行。
三、检查内容
(一)课堂教学
着力发掘教师利用学习通、雨课堂等教学工具开展课堂教学改革的典型案例,了解学生对课堂改革的意见;重点检查新进教师、新聘兼职教师以及新开课程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等,重点统计和了解企业导师(人员)承担课程教学的情况
各学院(部)领导、各系主任分别深入课堂听课,关注重点教师和新开课程教师课堂教学情况。教务部组织人员通过随机听课等方式进行抽查。
(二)实践教学
1.检查实验课开课情况。
2.检查学院(部)实习实训行计划开展和依托“校友邦”平台实施情况,校外实践基地使用情况。
3.抽查相关学院教师深入企业实践在本学期课程教学改革落实情况。
(三)座谈会
各学院(部)自行组织召开本单位的教师、学生座谈会。
广泛听取师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建议,做好信息收集和反馈工作,切实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教务部联合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召开澳门美高梅金殿,手机赌钱游戏层面的学生代表座谈会和教师代表座谈会,具体时间及要求将另行通知。
四、检查步骤和要求
1.自查:各教学单位领导及所有任课教师应按检查内容进行自查,如实填写相关表格,完成自查报告(见附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校级检查组抽查:校级检查组抽查相关教学单位,并及时反馈检查结果。
3.教学情况填报时间:从开学至第9周。
以上材料需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盖章)。各学院(部)期中教学检查各种材料要求于11月5日(第10周星期二)前交至教务部。联系人:龚珊珊,联系电话:88147245,电子邮箱:35970823@qq.com。
五、检查结果汇总分析及反馈
教务部就期中教学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研讨,提出整改意见,反馈至相关教学单位和职能部门。
教务部
2019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