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上级有关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和澳门美高梅金殿,手机赌钱游戏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现对2014年度立项的项目进行中期检查,请各项目负责人按2015年度中期检查表的内容认真填写表格,各学院汇总后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好的表格电子档和纸质档交至科研部。
报送要求如下:
1.中期检查表的纸质档和电子档在10月28日之前以学院为单位交至科研部,科研部不受理个人材料。逾期不交的,作撤项处理,未使用科研经费的,收回科研项目经费使用本;已使用科研经费的,追回科研经费并收回科研项目经费使用本。
2.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请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提交项目年度进展报告。
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请按照《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要求执行,项目中期成果原则上至少须有1篇项目责任人作为第一署名人正式发表的论文,并标明“教育部社科研究基金××项目”字样,否则中检不予通过。
4.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项目负责人请按照《湖北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执行,项目中期成果原则上每个项目负责人至少应有1篇以第一署名作者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或研究报告,项目成果发表时,应在显著位置标注“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资助”字样,否则中期检查不予通过。
5.校级科研项目项目成果发表时,应在显著位置标注“武汉工商学院校级科学研究××项目资助”字样,否则中期检查不予通过。
6.其他项目请参照相关制度执行。
以上项目如有特别规定的中期检查表,按规定填写相应表格,如无特别规定,请参照校级科研项目中期检查表填写。
特别注意:同一研究成果不能作为多个项目的结题依据。
联系人:曾荷爱
联系电话:027-88147209
电子邮箱:807163680@qq.com
科研部
2015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