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本学期教学情况,重修考试做出如下安排:公共课考试安排在16周周六至17周周一之间(即6月20日-6月22日),专业课考试安排在17周周二到周五(6月23日-6月26日)。
请任课教师和辅导员务必通知学生考试时间、地点,并提醒学生注意携带证件(学生证、身份证),确保考试顺利进行。(本次重修考试安排不进教务系统,请任课教师和辅导员务必将考试安排通知到学生本人。)
本次重修考试各考场均需要打印考场学生名单,监考教师根据考场名单认真核查学生证件,无证件或者考场名单上没有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教务部
2015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