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2015届毕业生资格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查对象
2015届毕业班学生,包括2011级四年制本科生、2012级三年制专科生。
二、资格审查的标准和程序
各学院按“毕业资格审核要求”和“学士学位资格审核要求”(附件一)进行审核,初审结果分别填入“不符合毕业资格审核要求的学生情况一览表”(附件二)和“不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情况一览表”(附件三),6月9日前以Excel格式上报学籍科。
学籍科6月9日起与各学院核对初审情况,请各学院尽早将初审结果通知本院学生。
三、资格审核要求
对转学、复学、转专业、降级、延期或提前毕业、更名等特殊毕业生要进行认真核实,做到准确无误。
四、其他工作安排
1.5月27日前完成毕业生清考及成绩录入工作;
2.5月30日前,毕业生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校对本人图像及相关信息;
3.6月4日前完成正常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成绩录入等教学活动;
4.预计6月12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学院报送、教务审核的学士学位授予学生名单,进行学位授予评定;
5.各学院于6月30日前制作毕业生成绩表(一式二份),审核后加盖各学院和教务部印章,一份存入学生档案,一份存入档案馆。
五、证书发放
1.预计发放时间
6月18日—6月20日;
2.发放方式
正常毕业生毕、结、肄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发放工作由各学院负责,学生按所在学院的安排及要求,到学院领取。
毕业生资格审查责任大、时间紧、任务重,要求各有关学院领导高度重视、认真安排,落实具体经办人员,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细致地做好毕业资格审查各项材料的统计、分类、核对、审查及存档工作。
资格审查联系人:种爱凤,杨昌福 联系电话:027-88147128
武汉工商学院
201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