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2015届毕业生清考将于2015年5月7日开始,5月15日结束(第10周周四--11周周五),为做好清考的考务、监考和阅卷登分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务工作
1.各学院应在考前做好考风考纪宣传教育,强调考试期间学生不能携带手机进入考场。凡参加清考的毕业生应认真复习、积极备考、诚信应考,并按时参加考试,因学生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而引起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要求参加清考的学生带齐有关证件(身份证或学生证),证件不齐者一律不准进入考场。
2.各院(部)教学秘书以书面形式下达监考工作通知,确保已安排监考任务的教师知晓,并按时到岗。各学院负责人审批《武汉工商学院监考调换申请表》时应严格把关,以维护考试纪律及考试的严肃性。
3.各学院教学秘书于第10周周一在综合楼704领取考试试卷,务必认真检查试卷,发现有缺页或印刷错误的,要及时报教务部,以便采取补救措施保证考试顺利进行;每一个考场都要求打印带图像的考场名单,便于核查学生信息。
二、监考教师工作要求
监考教师应严格执行《监考守则》,按要求进行监考,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认真做好考场布置与考场清理工作。
2. 开考前,监考教师一定对学生证件,证件不齐者一律不准进入考场,并监督考生在考场图像单上确认签字。
3. 督促学生将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存放在指定位置,合理安排考生座位。
4. 监考过程中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不聊天,不玩手机,不看书、报。
5.做好考生违纪行为的预防与处理工作。
6.监考老师发现违纪行为及时制止,并如实记录《考场情况记载表》。
三、阅卷、登分
考试结束后,各教学单位应组织教师阅卷。务必在2015年5月22日17:00前完成成绩录入工作,以免影响后期毕业生的工作安排。
四、其他
1.本次清考安排,监考教师和学生均可通过教务系统WEB端进行查询。
2.本次清考有两个以上教学单位合并的考场,请监考教师做好领取试卷的协调工作。
3.体育清考时间定于2015年5月8日12:40在体育场进行,参加体育清考的学生务必于当天12:40 前在体育馆正大门的篮球场集合签到。负责老师:李高升,电话:18986013703。(如遇下雨,改在体育馆内一楼。)
教务部
201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