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公共选修课分为两种教学方式:一种是传统的教室上课,一种是网上视频学习,其中后者为我校与校外教育机构联合推出的新型学习模式。现将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课须知:
1.公选课面向全校所有的在校生开课。12级本科生和13级本科生限选2门公选课,其他年级、层次的学生限选1门。网上视频课每人限选1门。
2.公选课一般为36个课时(2个学分),开课时间以周一至周四晚上为主,一般安排3节连上。
3.开学第3周开始学生选课,若未在规定时间内选课,则视自动放弃本学期公共选修课。第4周选课名单最终确定,第5周正式开课。
4.学生必须按课程要求参加学习和考核。参加未选中课程上课并考试,其成绩不予承认;选中课程但不上课视为旷课,缺考视为旷考。
5.网上视频学习包括观看视频、完成课后作业和期末网上考试,对学生的学习时间和地点不做限制,但需电脑和网线,且网络状况良好,推荐有条件的同学选择网上视频课学习方式。
二、选课步骤:
1.学生输入武汉长江工商学院教务管理系统网址(http://219.140.173.217/jwweb),并进行登录。
2.学生点击“网上选课”,选择“正选”,点击下拉列表框,选择主修(公共任选),点击“检索”按钮,进入公选课选课界面,了解课程简介和任课教师信息后,选定课程、任课教师及班号后点击提交按钮,完成第一轮选课。
3. 教务部在第一轮选课结束后,进行选课人数统计,对选课人数低于60人的课程进行调整。
4.教务部将于第4周在网上公布第一轮选课结果,开始第二轮补选。学生在教务管理系统的选课结果查询中上课教室并确认第一轮选课结果。对第一轮未完成的选修课可以进行退补选。
5.网上视频课的学习时间和具体操作流程另行通知。
三、选课时间:
(1)选课时间
1.(网上视频选课时间:2014年3月3日19:00—2014年3月6日19:00
教室上课选课时间:2014年3月6日19:00—2014年3月10日19:00)
2.第二轮补选(时间:2014年3月10日19:00—2014年3月16日19:00)
3.退选(时间:2014年3月3日19:00—2014年3月23日19:00)
(2)在选课期间,如有选课科目错误等,可以退选后重新选课。
(3)在正式开课后一周内,如因课程时间或授课内容等情况,可以选择退选,但本学期不能再修选修课。
四、其他:
1.对于已经取得学分的公选课程,重复修读该门课程,将被视为重复选课,学分不得重复计算。
2.学生选课结束后,可在个人“教学安排表”里查看选课时间和地点,并保留本人课表截图(电子档或纸质档均可)。如出现漏选,持截图到教务部1127办公室进行补选,否则不予受理。
一、选课须知:
1.公选课面向全校所有的在校生开课。12级本科生和13级本科生限选2门公选课,其他年级、层次的学生限选1门。网上视频课每人限选1门。
2.公选课一般为36个课时(2个学分),开课时间以周一至周四晚上为主,一般安排3节连上。
3.开学第3周开始学生选课,若未在规定时间内选课,则视自动放弃本学期公共选修课。第4周选课名单最终确定,第5周正式开课。
4.学生必须按课程要求参加学习和考核。参加未选中课程上课并考试,其成绩不予承认;选中课程但不上课视为旷课,缺考视为旷考。
5.网上视频学习包括观看视频、完成课后作业和期末网上考试,对学生的学习时间和地点不做限制,但需电脑和网线,且网络状况良好,推荐有条件的同学选择网上视频课学习方式。
二、选课步骤:
1.学生输入武汉长江工商学院教务管理系统网址(http://219.140.173.217/jwweb),并进行登录。
2.学生点击“网上选课”,选择“正选”,点击下拉列表框,选择主修(公共任选),点击“检索”按钮,进入公选课选课界面,了解课程简介和任课教师信息后,选定课程、任课教师及班号后点击提交按钮,完成第一轮选课。
3. 教务部在第一轮选课结束后,进行选课人数统计,对选课人数低于60人的课程进行调整。
4.教务部将于第4周在网上公布第一轮选课结果,开始第二轮补选。学生在教务管理系统的选课结果查询中上课教室并确认第一轮选课结果。对第一轮未完成的选修课可以进行退补选。
5.网上视频课的学习时间和具体操作流程另行通知。
三、选课时间:
(1)选课时间
1.(网上视频选课时间:2014年3月3日19:00—2014年3月6日19:00
教室上课选课时间:2014年3月6日19:00—2014年3月10日19:00)
2.第二轮补选(时间:2014年3月10日19:00—2014年3月16日19:00)
3.退选(时间:2014年3月3日19:00—2014年3月23日19:00)
(2)在选课期间,如有选课科目错误等,可以退选后重新选课。
(3)在正式开课后一周内,如因课程时间或授课内容等情况,可以选择退选,但本学期不能再修选修课。
四、其他:
1.对于已经取得学分的公选课程,重复修读该门课程,将被视为重复选课,学分不得重复计算。
2.学生选课结束后,可在个人“教学安排表”里查看选课时间和地点,并保留本人课表截图(电子档或纸质档均可)。如出现漏选,持截图到教务部1127办公室进行补选,否则不予受理。
教务部
2014年3月3日